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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雅蘭 - 人事室 | 2024-05-29 | 點閱數: 77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 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 助表」說明一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政府立案之公 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可按規定申請子 女教育補助;及說明七規定略以,公教人員請領子女教育 補助,應以在職期間其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手續為要 件。其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

二、案係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醫師科學 家組五年級修讀碩士學位學程,其子女教育補助申請疑義 一案,經轉准教育部 113 年 4 月 12 日臺教高(二)字第 1130033918 號書函意見略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醫 師科學家組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俟修滿大學部 128 學分 後,以同等學歷方式修讀碩士班,因此五年級學生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惟該年級具雙重學籍之學生僅繳 交碩士班學雜費(含基本學分費)。

三、考量子女教育補助係補助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小學至大學學 制之學費及雜費,未及於研究所,爰公教人員子女於修業 年限內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 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如就讀之學期係修讀碩士班學程且 僅繳交碩士班學雜費(如前開就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 醫師科學家組第五年),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至其他 在修業年限內就讀之學期,如係修習學士班課程並繳交學 士班學雜費(如前開就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醫師科學 家組第六年、第七年),仍得依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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