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臺南市歸仁區文化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7 月 4 日公告編號 240780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二、聘期: 自實際聘任日起至 114/7/31 三、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教師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餘項請參閱附檔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