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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筱楓 - 學務處 | 2019-11-01 | 點閱數: 31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26017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學生拒絕所有菸品(含電子煙),增進師生健康,請各校公開運用「我拒菸、我驕傲」系列文宣並持續推廣,後續由董氏基金會寄發到校,配送數量及使用說明詳如附件。
三、請鼓勵師生踴躍參與「我拒菸、我驕傲」臉書換頭貼活動,活動辦法詳如「拒菸 Jolin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mokefreesuper/),合力建構「新世代拒絕新癮害」的校園拒菸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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