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教組 葉琬琪 - 處室公告 | 2019-10-03 | 點閱數: 629

一、有關108年10月1日起交通新制----騎乘電動自行車規範如下:

1、騎電動車未戴安全帽(300元)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罰鍰。

2、電動車超速(900~1,800元)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時,行駛速度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25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台幣900以上1,800百元以下罰鍰。

3、擅自改裝電動車(1,800~5,400元)

電動自行車在道路行駛時,若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二、以上交通新制請各位同學及家長知悉並加以遵守,以免未知而觸法遭取締。

:::

學務處

全民國防手冊
三好校園善良推薦網(4-5月開始提報,歡迎老師點選圖片舉薦本分外,願意為他人多做一點的小天使)

link to https://forms.gle/p2dmUZdcYreSVUV69   

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網路闖關


link to https://forms.gle/1HfDxPHsZUqbThL18

輔導專區

家庭教育
特殊教育

政策宣導

競賽活動剪影

成語隨時背

ㄅㄟ    ㄕㄨㄟ ˇ ㄐㄩ    ㄒㄧㄣ   
用一杯水去救一車著火的柴草。比喻力量微小,無濟於事。

隨機小語

◎ 心美看什麼都順眼。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