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08年12月9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81406972號函辦理。
二、有關參與109年1月11日「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協助選務工作,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式,說明如下:
( 一)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二)投票日前一日(即109年1月10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之選務工作,當天以公假登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至多支給 4節代課鐘點費。其它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並請以課務自理或無課務時段參加。
(三)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之教師,予以公假登記依往例同意給予補休1天,並於投票日後1年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休完畢,補休期間不另支給代課鐘點費。
(四)檢附上開來函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