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語 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 網路論壇,敬請轉知教師、家長及學生,以蒐集相關修訂 意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7月16日教研課字第1091101295B 號函辦理。 二、旨揭4份草案公聽會之規劃,其辦理時程說明如下: (一)網路論壇:預定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 109年8月16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共31日,於網路上公 布旨揭4份草案及其修正對照表後(新訂定之臺灣手語除 提供課程綱要草案外,增加提供研修說明、Q&A及簡報影 片),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分區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公 布於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 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 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預定於109年8月1日(星期六)、8月2日(星期日)、8月 15日(星期六)、8月16日(星期日),分別辦理南區、中 區、東區、北區公聽會共四區8場次。 3、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 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1)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2)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縣市輔 導團代表、本土語指導員/原住民族語教師代表。 (3)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 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 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導學校代表、原住民族 重點學校代表。 (4)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 體代表、學生團體代表。 (5)亦歡迎對此議題有興趣之各界人士自由報名參 加。 4、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1)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 名。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 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 naer.edu.tw/)報名。(2)開放報名時間:自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 起。 (3)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 名,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 甲、南區、中區:報名至109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 5時止。 乙、東區、北區:報名至109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 5時止。 5、其他公聽會之場次安排、流程、進行形式及規劃公聽 會現場網路直播之申請說明等內容,詳列於附件之公 聽會實施計畫。 三、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服務機關(學校)惠予公(差) 假,差旅費由服務機關(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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