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南市政府於103年10月24日公告登錄「東山碧軒寺迎佛祖暨繞境」增列保存團體「財團法人火山碧雲寺」,為本市市定民俗及有關文物,請於相關課程納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3年10月24日府文資處字第1030995747A號函暨「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2條規定:「為進行傳統藝術及民俗之傳習、研究及發展,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
三、綜上所述,請將旨揭市定傳統藝術及相關保存者融入相關課程中實施。
四、檢送公告表乙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