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麗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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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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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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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515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103年全國語文競賽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
推薦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3年4月3日府教社字第1035410364號函
辦理。
二、為提供旨揭名單予本(103)年度全國語文競賽主辦單位參
考,惠請 貴單位推薦人選,並請於103年4月15日(星期二)
中午12時前,將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表(如附件)Email
至本局社會教育科陳榮宗(a07gces@tn.edu.tw,電話
:06-6351762,網路電話:99658,俾憑彙整。
三、推薦注意事項:全國決賽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組各項各語
言決賽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