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5206號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2年3月9日新聞稿辦理及教育部112年2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3290、1120025193號函續辦。
二、指揮中心於112年3月9日宣布防疫鬆綁新制,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症狀緩解可安心外出;併發症(中重症)持續通報,搭配多元監測,掌握疫情趨勢變化。
三、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鬆綁新制,調整本管理指引;請持續維持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並注意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