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8年臺南市政府公教美展訂於108年5月2日(四)至108年5月26日(日)中午12時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三展覽室舉辦。
二、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及水彩等四類;各機關學校應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參展及錄製語音介紹,同一參展者各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三、前開各類送展作品各機關學校應於108年2月19日(二)前彙送市府人事處;送展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2份,並提供作品介紹及創作心得,以利美展期間導覽參考使用。
四、本年度公教美展作品將於108年5月27日(一)上午十時至下午三時於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三展覽室開放取回。
五、請同仁踴躍參加,有意參加者請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