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附表1、第6條附表5,業經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於104年5月6日臺史前館秘字第104300051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104年5月15日臺史前館秘字第1043000567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收費標準第2條附表1、第6條附表5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發布令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