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1.「臺南市身心障礙生獎助學金申請要點」乙份,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2. 本案需3年內(101~103年度)未曾領取本獎助學金,且本學年尚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教育代金者。 3.請導師視學生狀況,符合資格欲申請者請於10/15前提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