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推廣本局新輔導設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產品,肯定庇護性就業者給予鼓勵與支持,惠請貴單位及所屬單位踴躍選購並協助宣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6條規定辦理。 二、本局新輔導設立吉茂專業庇護工場專營影印、設計、翻譯、打字、排版、資訊服務、廣告、刻印、鎖業及其他工商服務等項目,惠請單位踴躍選購(聯絡電話:2092200),或洽本局就業促進科(電話2991111轉8459)。 三、隨文檢附吉茂專業庇護工場宣導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