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公保被保險人選擇『暫不請領公保養老給付』者,未來追溯領取公保養老年金給付時,可能影響國保加保資格與應配合繳還溢領給付之說明」資料1份,請轉知所屬被保險人於選擇暫不請領公保養老給付之前,應先詳閱該宣導資料。如有國保加保資格及保險給付相關疑問,請其逕洽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請 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02年7月25日部退一字第10237503502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