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04年12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962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31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182141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4年12月24日衛部護字第1040139381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案修正部分包括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一、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