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內政部役政署「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會銜國防部於105年1月4日以台內役字第1040830571號、國規委會字第104000025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2日臺教學(六)字第1050004540號書函轉內政部役政署105年1月4日台內役字第1040830571F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