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內政部廢止「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技藝類學習課程計畫經費審查原則」發布令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民政局105年2月26日南市民戶字第1050196824號函暨內政部105年2月25日台內移字第10509609173號函辦理,並檢附前揭函影本及發布令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