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06941B號令廢止(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05年2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06941C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經廢止生效,另合併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如附件),並自於105學年度起適用。
三、另104學年度旨揭補助要點之經費(教師課稅配套),仍依本局各期核定函(含經費等撥付事項)辦理撥付及核結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