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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admin - 教導處 | 2016-04-28 | 點閱數: 335

主旨: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主辦之中華民國第18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訊息,請貴單位擇優推薦適當人選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05年4月20日中華志協字第2492號函及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05年4月27日南市社團字第105042931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訊息注意事項如下:
(一)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90年1月22日(「志願服務法」公布施行)起算至105年4月30日止,並僅限於候選人在推薦單位之服務年資及時數,頒授對象及頒授標準請參閱頒授要點。
(二)推薦日期自105年5月2日起至6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推薦表一律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0pt,橫書繕打一式10份(正本1份、影本9份,請自行影印),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1份,以免備函方式掛號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三)推薦表及影印文件一律請用A4規格紙張雙面影印,以期文件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另為資料整理方便,所送推薦表一式10份及相關文件1份請依序檢齊用長尾夾夾牢即可,切勿使用資料簿或資料(透明)夾。
三、有關獎勵推薦文件及候選人個人資料部分,務必請各推薦單位徵得候選人本人之同意,方得予以推薦。
四、頒授要點及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3917766劉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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