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國民體育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八條之發布令(含法規條文)乙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9日臺教授體字第1050013106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業奉總統105年5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004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三、本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44期,可至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項下查閱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