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105年5月27日以部授疾字第1050100635號公告修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6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64511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將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新型A型流感之屍體處置措施改為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深埋。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105年5月27日部授疾字第1050100635號公告影本、105年5月27日部授疾字第1050100638號函影本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各1份。
四、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考「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或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www.cdc.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