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檢送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行政院業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以院臺法字第1050164749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6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6962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