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獎助藝術教育工作實施辦法」之法規修正及名稱修正為「教育部獎助藝術與美感教育工作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23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50070762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3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70762E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規之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