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因應本局與臺南市政府財政處合併作業,本局暨財政處自105年6月30日起至7月4日止停止電子公文收發,於7月5日恢復電子公文收發,各機關單位如有緊急公文請改以紙本發送。
二、紙本公文寄送仍維持原地址,即原稅務局公文寄至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原財政處公文寄至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原財政處菸酒科公文寄至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