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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惠芬 - 總務處 | 2016-09-02 | 點閱數: 466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8月30日台內戶字第1051203424號函辦理,並檢附前揭函影本1份。
二、為主動協助民眾申請亡故者親屬人身保險理賠事宜,內政部規劃旨揭服務,自105年9月1日實施,民眾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可同時申請將亡故者死亡登記資料通報壽險公會,壽險公會將交由各保險公司協助清查承保情形,再由各保險公司主動通知保險受益人辦理相關理賠給付,免除亡故者之保險受益人因不清楚亡故者生前投保情形,而錯失申請保險理賠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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