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市有基地/房地租賃契約業已奉准修訂,如各機關學校需參閱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財政稅務局/財政業務/便民服務/公產管理科自行下載,請查照。 說明:本府考量承租戶之權益及需求,於105年10月27日修訂本市市有基地/房地租賃契約條文如下: 一、市有基地租賃契約第4、5及11點規定。 二、市有房地租賃契約第3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