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3年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選舉,為避免虛報遷徙人口因選舉而觸法。
說明: 一、宣導內容:「虛報遷徙」投票,小心觸犯刑責。遷徙登記應有居住事實,凡為選舉而虛報遷徙者,經查屬實將撤銷登記,科處九千元以下之罰款。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