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活動訊息(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88118號函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107年7月16日兒心(基)字第10715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為協助患有心臟病兒童獲得適當照顧與教育,並鼓勵在學校課業德智體群美各方面之表現,請學校鼓勵病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