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工作之複檢及追蹤矯治方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依「本市107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以下稱學健結果通知單)通知家長;另請初檢結果異常之學生家長,帶學生至醫療機構進行複檢,並繳回「健康結果矯治狀況回條」,以利學校追蹤與彙整造冊。
三、旨揭複檢及追蹤矯治之優惠方案說明如下:
(一)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優惠方案
1、對象:各校受檢後需複檢之學生。
2、作法:
(1)請通知家長於接獲「學健結果通知單」後1個月內,依學檢分區前往各區承包醫院及其指定醫院、公立醫院、衛生所群體醫療中心及各學檢分區之健保診所等進行複檢與矯治。
(2)複檢費用(至少1次)由承包醫院支付,其餘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之學生複檢矯治優惠方案內容,詳如附件1。
(3)另有關清寒或無力就醫學生(含無健保學生、公所證明為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及學校開立證明者)非於承包醫院複檢者,請依上開優惠方案內容辦理請款事宜。
(二)本市醫療院所參與旨揭複檢及追蹤矯治優惠方案
1、對象:各校受檢後需複檢之學生。
2、作法:
(1)持「學健結果通知單」至參與本方案之醫療院所(如附件2)。
(2)享有一次免掛號費複檢優惠。(以健保給付項目為限,自費項目不列入)
(3)辦理期程:107年10月至107年12月。
四、檢附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之複檢與矯治方案彙整表、本市107學年度參與學生健康檢查複檢矯治優惠方案醫療院所名單及清寒或無力就醫學生名單格式(大新營區必附)供參(如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