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變賣本校109年度奉准報廢之財產乙批,請廠商踴躍參加
公 告
主旨:公告變賣本校109年度奉准報廢之財產乙批,請廠商踴躍參加。
依據: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和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暨本校109年6月18日簽程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相關規定,本校採公開委託估價方式辦理,將報廢財產估價清單(如附件)上網公告於本校網站,邀請廠商進行估價。
二、本次奉准報廢財產每件賸餘價值皆未達新臺幣(以下同)一萬元,依規定以議(比)價方式讓售給估價廠商。其中若有項目估價單價超過1萬元(含)者,該項目本校將依『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規定,另行辦理公開標售事宜,廠商不得異議
三、公告日期:自109年6月30日起至109年7月9日下午5時止。
四、截止收件時間:109年7月9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自行評估送達時間)或專人送達,需密封完整。(地址:臺南市關廟區長文街37號 臺南市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總務處)。
五、比價時間及地點:109年7月10日上午10時,在本校總務處比價,本案以最高價者得標,價格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同地點開標)。
六、本批標售標的物,廠商有須要勘查標的物現況者,得於開標前在辦公時間內預先洽詢本校總務處幹事楊小姐安排(電話:06-5551937-29)。倘不看標的物現狀者,決標後不得異議。
七、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由本校通知得標廠商於繳納期限內繳納。
八、本批標的物經售出後,日後若有影響環保、公害或觸犯現行法律規章等情事發生,概由得標廠商負相關法律責任。
十、請有意願且具有合法登記之合法回收相關廠商洽本校總務處估價並上網下載領取估價單填妥後註明聯絡電話並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於截止收件時間前送至本校總務處。時
十一、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繳款、清運等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