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育部「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案,請各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一、本案自109年9月16日起至10月8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請各校確實掌握時效,以維護學生權益。
二、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