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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王昱婷 - 教導處 | 2021-12-18 | 點閱數: 13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167243號函辦理。

二、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 依據該中心本年9月29日「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第54次會 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PCR採檢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PCR採檢,分別安排於 檢疫期間第13至14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1次接觸日後第13至 14天進行採檢。

三、另有關本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之國外入境檢疫 對象,檢疫期滿前(或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者之隔離期滿 前)之非在宅檢疫PCR採檢,請依春節檢疫措施專案之採檢規定辦理。

四、檢附指揮中心函文影本及「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說明」 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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