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2月22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00046170C號函辦理。
二、修正後「『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 學、術科測驗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自111年1月1日施行。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