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即日起應以本市為實施範圍,暫緩跨縣市實施。至暫緩辦理之截止實施日期,本局將視疫情發展另行通知各校。 二、寒假輔導、營隊活動:暫以實體為主,並請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做好入校防疫措施。惟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辦理期間發布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則應立即停辦並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