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05562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事宜,請逕與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 會張小姐聯絡,電話:(02)25317575;傳真:(02) 25677585;E-mail:napf@ms29.hinet.net。
三、檢附基金會函文及旨揭活動實施辦法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