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08171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旨揭修正規定積極落實辦理。 三、檢送旨揭來函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至 https://reurl.cc/VjYZQ6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