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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王昱婷 - 教導處 | 2022-03-22 | 點閱數: 131

說明:

一、本局111年3月2日南市教社字第1110305276號函諒達。

二、申請期限:請於111年4月7日(星期四)前將紙本資料免備文逕寄(郵戳為憑)本局蘇俊凱老師收(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民治市政中心 南瀛大樓6樓 社會教育科),並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15230)上傳申請名冊。

三、不同類別之項目請整合於同一申請名冊中,檔案名稱:○○國小-學藝表揚申請名冊。

四、目前收件共通性缺失如下:

   (一)各縣市政府主辦之全國競賽無報教育部或體育署核備文號。

   (二)全國賽參賽組(級)別需5縣市(含)以上獲得前3名或特優(或最高等級)者。

      1.所送資料未註明5縣市參賽(看不出有5縣市、參賽縣市未達5縣市)。

      2.獲得名次非特優(或最高等級)。

   (三)未檢附活動計畫或比賽冊影本。

   (四)佐證資料未蓋與正本相符及職名章。

   (五)線上填報上傳名冊格式不正確,請上傳.odt或.doc檔。

五、檢附作業要點、自我檢核表、申請名冊各1份(如附件)。

六、所報名冊待本局審核完畢,另案公布符合接受表揚之學生名冊及相關表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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