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48789A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宣導及推動學童口腔保健活動,該署與衛生福 利部共同擔任旨揭活動指導單位,請各國小預為準備並踴 躍參加(市賽部分俟本市牙醫師公會規劃完畢後另行轉 知)。
三、旨揭活動新增之訊息陸續新增於該會網站( https://www.cda.org.tw ,點選口腔衛生\各公會口腔衛生活動)。
四、檢附旨揭活動辦法及報名表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