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5月13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10018136號函辦理。 二、其餘有關旨案徵件相關事宜,仍請依本處111年2月18日南市體處競字第1110256434號函辦理。 三、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周語軒專任助理;電話:(02)7749-6490;電子信箱:ape.ntn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