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5月19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10019066號函辦理。
二、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9條及「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專任運動教練在職期間,應積極參加與其訓練指導有關之研習;其研習時數,每年至少18小時,並取得證明。該署為增進在職專任運動教練於該領域之專業知能,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辦理研習。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本學年度研習採線上即時會議、分5梯次進行,可自由選擇報名場次,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
1. 專任運動教練由服務學校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所聘任者。
2. 由本署輔導在案(支薪)之約聘(僱)專任運動教練。
3. 受本署計畫型經費補助之增聘專任運動教練。
(二)研習梯次:
1. 共分5梯次,每梯次限額250人,安排2天專業課程,限擇1梯次報名參加。
2. 各梯次時間:
(1) 第1梯次:111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2) 第2梯次:111年6月15日至6月16日。
(3) 第3梯次:111年6月21日至6月22日。
(4) 第4梯次:111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5) 第5梯次:11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
(三)受理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27日下午5時截止或各場次人數額滿為止(人數額滿表單即自動關閉)。
(四)研習進行方式:
1. 所有課程採「Google Meet」軟體進行,請參與者無發言之必要時,將麥克風全程保持靜音,以免干擾講師授課及損害他人權益。
2. 請參與者以「姓名服務學校全稱」進入會議室(例:王小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使用者名稱更換教學詳見簡章附件1),臺師大將不定時進行點名,登入名稱有誤請即時更正,如經點名不在線者請自行依照規定補辦請假;本署將另函告知出席情形。
(五)報名成功後,如因故告假,請先行致電及同步寄發電子郵件予臺師大張政傑先生,電話:02-77493239,電子郵件:60931009a@gapps.ntnu.edu.tw。
(六)後續辦理請假程序如下:
1. 服務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學校者,請服務學校函文至各該主管機關之教育局(處)並副知本署。
2. 服務於教育部主管學校者,請服務學校函文至臺師大並副知本署。
(七)全程參與且完成課後測驗問卷,並繳回答題者,核發10小時研習結業證書;未全程參與或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四分之一者,不予核發研習時數證明;未全程參與且未依規定辦理請假者,將另函通知服務學校列入年終考核參據。
四、檢附來函及「各級學校在職專任運動教練增能線上研習會簡章」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