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5月31日南市衛疾字第1110095053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27日衛授疾字第1110100699號函、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