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103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
2.申請對象為新住民子女,現就讀國小(含)以上之在學學生並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或獎勵金。
3.申請名額1位,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3000元/位。
4.請各班導師視班級學生家庭狀況,需要申請學生請於104.01.20前提出辦理.
5.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