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8326號函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 揮中心)112年4月7日新聞稿辦理。
二、指揮中心於112年4月7日宣布防疫鬆綁新制,112年4月17日 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搭乘公共運輸 工具及特定運具(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等) 時,建議佩戴口罩。
三、請各校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鬆綁新制,調整現行措 施指引,亦請持續維持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並 注意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