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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麗雰 - 教導處 | 2015-01-22 | 點閱數: 460

主旨:檢送「本市104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1份,請貴校踴躍推薦,相關說明詳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040007603號函
辦理。
二、本案選拔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
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
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
初審及決審三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
計畫內容。
三、請 貴校踴躍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並將相關推
薦表件及佐證資料(以長尾夾固定即可)於104年3月12日(
星期四)前送交本市家庭教育中心(73066臺南市新營區秦漢
街118號2F,註明「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本中心完成初
審程序後,將公布本市慈孝家庭楷模,並擇優報送教育部
進行決審,屆時另行通知進行表揚活動。
四、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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