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開徵本市112年地價稅公告1份,請惠予張貼貴校公布欄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土地稅法第40條及第43條規定辦理。 link to https://www.csjh.tn.edu.tw/uploads/tadnews/image/nsn_18584_1_BsO.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