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送臺南市113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實施計畫。
實施對象:
1、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未接受急救訓練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2、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113年度須接受複訓急救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二.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