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為獎勵本市原住民學生奮發進取求學之精神,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臺南市原住民獎助學金」,請 貴校惠予宣導,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申請資料請於104年3月10日前提送學生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彙辦,俾利獎助學金核發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原「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要點」修正為「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二、本次申請資格及條件修正內容請詳閱上開申請作業須知,並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局處專頁」─「民族事務委員會」─「申辦業務」─「原住民事務科」下載最新申請表件及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