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 凡就讀大台南地區之偏遠地區國小生,以不重覆申請其它獎學金為原則。
偏遠地區之國小定義依教育部規範的名單為主。
(二) 請優先推薦身心障礙、家境清寒或努力表現求進步的學生。
二. 申請條件︰
(一) 優秀獎學金︰學期總成績需達甲等(80 分)以上。
(二) 進步獎學金︰學業成績以單科進步 10 分以上,且總成績未退步者。(需檢附兩學期成績單)
(三) 上述兩種獎學金,學校可依學生狀況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