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63363號函辦理。 二、本局前以113年5月24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30743365號函(計達)轉旨揭操作手冊Q&A1份;本次修正第21項次內容,請貴校協助公告於相關網站,提供現場執行人員瞭解操作實務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