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送臺南市114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實施計畫,如說明。
實施對象:1、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未接受CPR訓練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2、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114年度須接受複訓之教職員工(含專任運動教練)。
二、請詳閱附件